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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国家版正式发布!(附文件原文)-----------2017-1-11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 作者::

本文转自:MedTrend医趋势




医趋势说

今日上午(1月9日),国家卫生

计生委就《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

见(试行)》召开新闻发布会。综

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

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

要率先执行“两票制”,2017年

进一步扩大“两票制”实施范围

,争取2018年在全国推开。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生产企业

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

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本次

国家发布的通知与先前各地发布

的版本以及市场的解读基本一致。

但有四类特殊豁免情况的规定还

是有许多亮点:特别是对大型

药企业和大型医药流通企业是极

大的利好,“两票制”将推进行

业兼并重组的浪潮。


关键亮点在四类豁免情况

《通知》对以下四种情况做了特别


的规定:

一是对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

体化的集团型企业所设立的仅销

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

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一家商

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

(全国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可

视同生产企业。对药品流通集团

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

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

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

许开一次发票。


二是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

,规定药品流通企业为特别边远

、交通不便的乡(镇)和村级

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时,允许

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

药品购销发票。


三是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

、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

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

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实行特殊

处理。


四是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

执行。


以下是“两票制”通知原文: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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