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眼界
近几年,涉医犯罪屡屡登上媒体
头条,外界对涉医犯罪也愈发关
注。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律列
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必须
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
机制。在10月21日的《关于全面
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
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新
闻发布会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
厅长黄河在回应相关情况时做出
上述表态。
黄河表示,暴力伤医不管事出何
因,都是伤天害理。这种犯罪具
有严重社会危害性,造成了恶劣
的社会影响,套用古话说就是“
是可忍,孰不可忍”,必须坚决
予以依法严惩,这是各级检察机
关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
黄河介绍,为此,各级检察机关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打
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创新
工作方法,力求良好效果。
他介绍,凡是暴力伤医案件,一
律列为重大敏感案件,检察机关
必须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
反应机制。
黄河介绍,一旦启动重大敏感案
件快速反应机制,就要最高检督
导,各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
研判案情,准确作出反应;就要
组织精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
引导取证,保证证据质量;就要
依法快捕快诉,保证高速高效。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答记
者问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
也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检
察机关将从严惩处利用互联网等
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矛盾,
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
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他指出,根据《意见》,相关部
门下一步将依法惩治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
害、非法拘禁等侵害医务人员合
法权益的犯罪,维护医务人员的
执业安全。
万春表示,要从严惩处无端猜疑
、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
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
、就诊患者为侵害对象,危害医
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利用互
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
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
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犯罪。
《意见》称,对于严重扰乱医疗
机构正常秩序,如在医疗机构进
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
疗秩序等犯罪的职业“医闹”等重
点打击对象,依法提出从严处理
、不适用缓刑、适用禁止令等量
刑建议。
文章来源:最高检、中新网、新
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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