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医疗口碑网
受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委托,泉州
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
505]QZXHZB[GK]2018008、眼科
设备及关节镜系统采购项目组织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
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05]QZXHZB
[GK]2018008
2、项目名称:眼科设备及关节镜
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
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2-三维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是
-1(台)-900000-2100000-42000
2-2-1-玻璃体切割机-是-1(套)
-1500000-1500000-30000
3-3-1-关节镜系统-是-1(套)-
1300000-1300000-2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
包1、合同包2、合同包3)。节能
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
2、合同包3),按照最新一期节能
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
(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
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合同包2、合同包3)。小型、微型
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
合同包3)。监狱企业,适用于(合
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促
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合同包2、合同包3)。信用记录,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
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
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
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
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
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
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
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
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
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
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
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
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
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17条除第“(一)-(四)”款
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
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
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的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应提供具有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
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
品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
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投标产
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口医
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
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
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
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应逐项
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
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
需提供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
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
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
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
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
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
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
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
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
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
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
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
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等。-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
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
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
“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
“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
定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
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
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
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
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
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
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
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
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
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
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
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
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等。-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
可证、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
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具有《进
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
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
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
“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和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
“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投标人应逐项提供书面声明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
定条件。-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
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
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 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
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
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
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5-09
15:0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5-24 15:0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09: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
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
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5-30
09:00,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95-22112068
18065253778 电子邮箱:ZXH266@163.com
传真:0595-22157253
开户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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