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卫计委防盲治盲培训
基地
干眼已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
一类常见重要眼表疾病。近年来
干眼在我国的发病率逐渐上升,
但其诊疗规范尚未建立,各级眼
科医师对于干眼的认识及诊疗水
平存在较大差异,这为临床实际
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
规范我国干眼临床工作,提高干
眼诊治水平,急需针对目前存在
的许多干眼临床问题,建立我国
干眼临床诊疗规范。
一、干眼的定义
干眼是由于泪液的量或质或流体
动力学异常引起的泪膜不稳定和
(或)眼表损害,从而导致眼不适
症状及视功能障碍的一类疾病。
我国临床出现的各种名称(如干
眼症、干眼病及干眼综合征等)
均统一称为干眼。
二、干眼的流行病学及危险因素
目前世界范围内干眼发病率大约
在5.5%~33.7%不等,其中
女性高于男性,老年人高于青年
人,亚洲人高于其他人种。根据
我国现有的流行病学研究显示,
干眼在我国的发病率与亚洲其他
国家类似,较美国及欧洲高,其
发生率约在21%~30%。其危
险因素主要有:老龄、女性、高
海拔、糖尿病、翼状胬肉、空气
污染、眼药水滥用、使用视屏终
端、角膜屈光手术、过敏性眼病
和部分全身性疾病等。
三、干眼的分类
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干眼分类标准
,目前存在多种分类方法。干眼
发病机制的复杂性是目前分类尚
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参考目前的
分类方法,对我国现有基于眼表
面泪膜结构与功能的干眼分类标
准进行了改进,同时基于Delphi
小组报告提出了我国干眼的严重
程度的分类标准。
1.干眼的分类:
(1)水液缺乏型干眼:水液性泪
液生成不足和(或)质的异常而引
起,如Sj69ren综合征和许多全
身性因素引起的干眼;
(2)蒸发过强型干眼:由于脂质
层质或量的异常而引起,如睑板
腺功能障碍、睑缘炎、视屏终端
综合征、眼睑缺损或异常引起蒸
发增加等;
(3)黏蛋白缺乏型干眼:为眼表
上皮细胞受损而引起,如药物毒
性、化学伤、热烧伤对眼表的损
害及角膜缘功能障碍等;
(4)泪液动力学异常型干眼:由
泪液的动力学异常引起,如瞬目
异常、泪液排出延缓、结膜松弛
等;
(5)混合型干眼:是临床上最常
见的干眼类型,为以上两种或两
种以上原因所引起的干眼。混合
型干眼是临床上的主要类型,即
使患者是由单一因素引起的单一
类型干眼,如治疗不及时或治疗
效果不佳也将最后发展为混合型
干眼。
2.干眼严重程度分类:
轻度:轻度主观症状而无裂隙灯
显微镜下可见的眼表面损害体征
;
中度:中重度主观症状同时有裂
隙灯显微镜下的眼表面损害体征
,但经过治疗后体征可消失;
重度:中重度主观症状及裂隙灯
显微镜下的眼表面损害体征,治
疗后体征不能完全消失。
四、干眼的检查和诊断
(一)干眼的检查
1.病史询问:包括患者全身与
眼部疾病史、手术史、全身及眼
部药物治疗史、角膜接触镜配戴
情况和患者的生活工作情况、加
重因素及诱因等。
2.症状询问:干眼常见症状有
眼部干涩感、烧灼感、异物感、
针刺感、眼痒、畏光、眼红、视
物模糊、视力波动等。需要询问
患者有何种症状及症状的严重程
度、症状出现的时间及持续时间
,还要同时询问起病过程、症状
发生或加重诱因和缓解条件以及
全身与局部伴随症状等。
3.临床检查:
(1)裂隙灯显微镜检查:包括眼
睑、睑缘及睑板腺改变、泪河高
度、结膜和角膜改变等;
(2)泪河高度:泪河高度是初步
判断泪液分泌量的指标。在荧光
素染色后,裂隙灯显微镜下投射
在角结膜表面的光带和下睑睑缘
光带的交界处的泪液液平。正常
泪河切面为凸形,高度为0.3
~0.5 mm;
(3)泪膜破裂时间(breakup time
,BUT):反映泪膜的稳定性。
下睑结膜滴人5~10Ixl荧光素
钠或使用商品化荧光素试纸条,
嘱患者眨眼3或4次,自最后1
次瞬目后自然平视睁眼至角膜
出现第1个黑斑的时间计算,
正常BUT>10 S;
(4)眼表面活体细胞染色:
a.荧光素染色:观察患者角膜
上皮是否染色,染色阳性提示角
膜上皮细胞的完整性破坏。使用
荧光素试纸条,钴蓝滤光片下观
察。荧光素染色评分采用12分法
:将角膜分为4个象限,每个象
限为0~3分,无染色为0分,1
~30个点状着色为1分,>30个
点状着色但染色未融合为2分,
3分为出现角膜点状着色融合、
丝状物及溃疡等;
b.虎红染色:染色阳性反映死
亡或退化的角结膜上皮细胞,或
没有被正常黏蛋白层覆盖的健康
上皮细胞。检查方法同荧光素试
纸条法。虎红染色评分采用9分
法,将眼表面分为鼻侧睑裂部球
结膜、颞侧睑裂部球结膜及角膜
3个区域,每一区域的染色程度
分0—3分,0分为无染色,1分为
少量散在点状染色,2分为较多
点状染色但未融合成片,3分为
出现片状染色;c.丽丝胺绿染
色:染色阳性同虎红染色,染色
评分与虎红染色相同;
(5)泪液分泌试验(Sehirmer’S
test):分为Sehirmer I和
Sehirmer 11试验,又可分为是
否使用表面麻醉。较常采用的为
不使用表面麻醉时进行的
Schirmer I试验,检测的是反射
性泪液分泌情况,使用表面麻醉
时检测的则是基础泪液分泌情况
。Schirmer试验应在安静和暗光
环境下进行。Schirmer I试验的
方法为将试纸置入被测眼下结膜
囊的中外1/3交界处,瞩患者向
下看或轻轻闭眼,5 min后取出
滤纸,测量湿长。Schirmer II试
验方法为将试纸置人被测眼下结
膜囊的中外1/3交界处,瞩患者
向下看或轻轻闭眼,用棉棒刺激
鼻黏膜,5 min后取出滤纸,测
量湿长。使用表面麻醉时进行
SchirmerⅡ试验可帮助鉴别
Sjogren综合征患者,其因鼻黏
膜刺激引起的反射性泪液分泌显
著减少。无表面麻醉的Schirmer
I试验正常>10 mm/5 min,表
面麻醉的SchirmerI试验正常
>5 mm/5 vain。
4.辅助检查:辅助检查主要包
括泪膜镜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
、共焦显微镜检查、泪液乳铁蛋
白含量测定、泪液渗透压测定、
印迹细胞学检查、睑板腺成像检
查、前节OCT检查、泪液清除率
试验、泪液蕨样变试验及血清学
检查等。
(1)泪膜镜或泪膜干涉成像仪:
通过观察泪膜干涉图像,可对连
续眨眼过程中泪膜厚度、泪膜分
布情况进行动态记录,并对泪膜
的稳定性进行分级评价,还可了
解泪膜的脂质层分布;
(2)角膜地形图检查:了解泪膜
分布的规则性。于眼患者角膜地
形图角膜表面规则性指数SRI和
表面不对称指数SAI增高。泪膜
像差分析可帮助分析泪膜动力学
特性和解释泪膜稳定性与像差及
视觉质量的关系;
(3)共聚焦显微镜检查:利用共
聚焦显微镜无创和高分辨率的特
点可对于眼患者的角结膜组织在
细胞水平进行活体形态学的观察
和研究,连续观察包括角结膜上
皮、基质层和内皮层等,揭示干
眼的病理变化,对于于眼有一定
诊断意义;
(4)泪液乳铁蛋白含量测定:泪
液中乳铁蛋白值随病程进展而持
续下降,可反映泪液分泌功能,
能帮助诊断干眼及观察病情变化
;
(5)泪液渗透压测定:利用渗透
压测量仪可检测泪液的渗透压,
能帮助诊断干眼;
(6)印迹细胞学检查:干眼患者
可出现眼表面损害的征象,如结
膜杯状细胞密度降低,核浆比增
大,鳞状上皮化生,角膜上皮结
膜化等;
(7)睑板腺成像检查:通过红外
线睑板腺观察仪可透视睑板腺的
形态,观察睑板腺有无缺失,是
观察睑板腺形态学改变的客观检
查方法;
(8)其他:包括泪液清除率试验、
泪液蕨样变试验、泪腺或口唇黏
膜活检、泪液溶菌酶测定、前节
OCT检查和血清学检查等。
5.干眼临床检查顺序:
病史询问一症状询问一裂隙灯显
微镜检查一BUT一荧光素染色一
泪液分泌试验一睑板腺形态和功
能检查一其他所需辅助检查。
(二)干眼的诊断
干眼的诊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干眼;(2)干眼的病因和
分类诊断;(3)干眼的严重程度。
1.干眼的诊断标准:干眼的诊
断目前尚无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准
,结合其他国家及我国学者提出
的标准,角膜病学组提出目前我
国的干眼诊断标准:
(1)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
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
观症状之一和BUT≤5 s或
Schirmer I试验(无表面麻醉)
≤5 ram/5 rain可诊断干眼;
(2)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
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
观症状之一和5 S<BUT≤10 s或
5 mm/5min<SchirmerI试验结
果(无表面麻醉)≤10 ram/5
min时,同时有角结膜荧光素染
色阳性可诊断干眼;
2.干眼严重程度诊断标准:轻
度:轻度主观症状,无角结膜荧
光素染色;中度:中重度主观症
状,有角结膜荧光素染色,但经
过治疗后体征可消失;重度:中
重度主观症状,角结膜荧光素染
色明显,治疗后体征不能完全消
失。
五、干眼的治疗
(一)治疗目标
干眼治疗的目标为缓解眼不适症
状和保护患者的视功能。轻度干
眼患者主要是缓解眼部症状,而
严重干眼患者则主要是保护患者
的视功能。
(二)治疗方法
1.去除病因,治疗原发病:引
起于眼的病因十分复杂,如全身
性疾病、药物、环境污染、眼局
部炎症反应、眼睑位置异常及年
龄等,可由单一原因或者多种原
因引起。寻找原因,针对病因进
行治疗是提高干眼治疗效果的关
键。如由全身疾病引起者,应协
同相应专科共同对原发病进行治
疗;与生活和工作环境有关者,
如长期在空调环境内工作、经常
使用电脑或夜间驾车等,应积极
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应及时停
用长期全身或局部应用可引起干
眼的药物及眼部化妆品。
2.非药物治疗:(1)患者指导:
介绍干眼的基本医药常识,告知
治疗的目标,讲解如何正确使用
滴眼液和眼膏,对严重患者告知
干眼的自然病程和慢性经过;
(2)湿房镜及硅胶眼罩:通过提
供密闭环境,减少眼表面的空气
流动及泪液的蒸发,达到保存泪
液的目的。湿房镜适用于各种类
型干眼,硅胶眼罩适用于有角膜
暴露的干眼患者;(3)软性角膜
接触镜:适用于干眼伴角膜损伤
者,尤其是角膜表面有丝状物时
,但使用时需要保持接触镜的湿
润状态。也可选择高透氧的治疗
性角膜接触镜;(4)泪道栓塞:
对于单纯使用人工泪液难以缓解
症状或者使用次数过频(每天4次
以上)的干眼患者可考虑泪道栓
塞,可以根据阻塞部位和医师的
经验选择栓子的类型;(5)物理
疗法:对于睑板腺功能障碍患者
应进行眼睑清洁、热敷及睑板腺
按摩;(6)心理干预:对出现心
理问题的干眼患者进行积极沟通
疏导,必要时与心理专科协助进
行心理干预治疗。
3.药物治疗:(1)人工泪液:人
工泪液为治疗干眼的一线用药,
润滑眼表面是人工泪液的最主要
功能,同时它可以补充缺少的泪
液,稀释眼表面的可溶性炎症介
质,降低泪液渗透压并减少高渗
透压引起的眼表面反应,一些人
工泪液中含有的特殊添加成分可
有其相应疗效。对于干眼的疑似
病例,可以试验性应用以辅助诊
断。
人工泪液的选择:临床医师应根
据干眼患者的类型、程度及经济
条件等特点进行个体化选择。轻
度干眼宜选择黏稠度低的人工泪
液;对中重度干眼,伴蒸发过强
者宜选择黏稠度高的人工泪液;
对于眼表面炎症较重、泪液动力
学异常患者优先选用不含防腐剂
或防腐剂毒性较少的人工泪液;
对于脂质层异常患者应先选用含
脂质类人工泪液;此外有些人工
泪液中的某些特殊成分能促进杯
状细胞数量或角膜上皮修复,或
可逆转上皮细胞的鳞状化生,在
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若须长期或
高频率使用(如每天6次以上)时,
应选不含防腐:刊或防腐剂毒性
较少的人工泪液。(2)润滑膏剂
(眼用凝胶、膏剂):眼用凝胶、
膏剂在眼表面保持时间较长,但
可使视力模糊,主要应用于重度
干眼患者或在夜间应用。(3)局
部抗炎及免疫抑制剂:干眼会引
起眼表面上皮细胞的非感染性炎
症反应。眼表面炎症反应与干眼
患者症状的严重程度呈正相关。
抗炎和免疫抑制治疗适用于有眼
表面炎性反应的干眼患者。常用
药物为糖皮质激素、非甾体类抗
炎药及免疫抑制剂。可根据不同
的干眼类型和疾病发展情况单独
或者联合使用。(a)糖皮质激素:
用于中重度干眼伴有眼部炎症反
应的患者。使用原则为低浓度、
短时间,一旦炎症反应控制即停
止使用,可间断使用,但应注意
糖皮质激素引起的并发症。点用
次数及用药时间视干眼患者眼表
面炎症反应的严重程度,每天1
~4次,炎症反应减轻应及时减
小用药次数及时间;(b)环孢素
A(CyclosporineA,CsA):用于
中重度干眼伴有眼部炎症反应的
患者;(c)他克莫司(FKS06):用
于中重度干眼伴有眼部炎症反应
的患者;(d)非甾体类抗炎药:
用于轻中度干眼的抗炎治疗。对
于有糖皮质激素并发症的高危干
眼患者可优先选用。(4)自体血
清:用于重度干眼合并角膜并发
症及常规人工泪液无效的重症干
眼患者。
(5)其他:包括雄激素、促泪液
分泌药物可用于干燥综合征的治
疗,在临床上未广泛应用;重组
人表皮生长因子和维生素A棕榈
酸酯等可提高干眼患者结膜杯状
细胞数量,四环素或强力霉素等
可用于有感染的睑板腺功能障碍
患者。
4.手术治疗:对于泪液分泌明
显减少,常规治疗方法效果不佳
且有可能导致视力严重受损的严
重干眼患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
但应由有经验的眼表专业医师施
行。手术方式主要包括睑缘缝合
术、颌下腺及唇腺移植术等。
(三)不同类型干眼的治疗方案
1.水液缺乏型干眼:补充人工
泪液;泪道栓塞或湿房镜;局部
非甾体激素或糖皮质激素或免疫
抑制剂;刺激泪液分泌药物;自
体血清的应用;相关全身疾病的
治疗;手术治疗。
2.蒸发过强型干眼:眼睑物理
治疗;湿房镜;局部抗生素和(
或)糖皮质激素眼液及眼膏;局
部人工泪液及治疗脂溢性皮炎的
药物;口服强力霉素或四环素。
3.黏蛋白缺乏型干眼:不含防
腐剂或防腐剂毒性较少的人工泪
液;泪道栓塞;促进黏蛋白分泌
及杯状细胞生长药物;局部非甾
体激素或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
剂;手术治疗。
4.泪液动力学异常型干眼:不
含防腐剂或防腐剂毒性较少的人
工泪液;局部非甾体激素或糖皮
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性角
膜接触镜;手术治疗。
5.混合型干眼:人工泪液;湿
房镜或泪道栓塞;局部非甾体激
素或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
刺激泪液分泌药物;自体血清;
相关全身疾病的治疗;手术治疗
。
(四)不同严重程度干眼的治疗方
案
1.轻度干眼:
教育及环境饮食改善;减少或停
用有不良作用的全身或局部药物
;眼睑物理治疗;人工泪液。
2.中度干眼:
在轻度干眼的基础上增加:湿房
镜;局部抗炎治疗;泪道栓塞。
3.重度干眼:
在中度干眼的基础上增加:全身
性抗炎药;口服刺激泪液分泌药
物;自家血清;治疗性隐形眼镜
;手术(永久性泪小点封闭、睑
缘缝合术、眼睑手术、颌下腺移
植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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