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医疗口碑网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
托,对眼科超声乳化及玻璃体切
割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
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
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
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3.1 投标人未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
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
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
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
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3.3 投
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
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
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
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
号保持一致。3.4投标产品为进口
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
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投标
产品的其他证明。3.5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3.6 本项目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项目名称:眼科超声乳化及玻
璃体切割系统等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8-201805
07-110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4825,08-1
8-14828,08-18-14833,08-18-148
36,08-18-14841,08-18-z90105,0
8-18-z90106,08-18-z90111,08-1
8-z90113,08-18-z901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
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第1
包:眼科超声乳化及玻璃体切割
系统/壹套;第2包:眼科裂隙灯/
壹套;第3包:高频电外科系统/
壹套;第4包:外周血管诊断系统
/壹套;第5包:血管激光治疗仪/
壹套。具体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
以招标文件附件“技术需求”
为准。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
7、采购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国库资金:3000000.00元;自
筹资金:9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情况: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
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
采购政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09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
18-05-16 10:00:00截止,登录“上
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
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
在2018-05-09 10:00:00至2018
-05-16 10:00:00 的时间内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
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
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
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
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
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2018-05-30 13:30:00。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
1718号A41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
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3.1
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同时递交纸
质版投标文件;3.2 届时请投标
人代表持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
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
投标的笔记本电脑、投标时所使
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
标;3.3 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通
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1、项目属性:货
物类。2、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3900000元。3、本项目接受进
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招标公
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
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
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
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
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
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
台)(网址:www.zfcg.sh.go
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
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
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
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
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
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
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
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
求办理。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
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兰溪路164号1号楼
4楼信息科
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
联系人:缪一峰
联系人:罗奕婷
电话:18616500723
电话:52564588*6134
传真:021-62546815
传真:021-52564588*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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