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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将成下一个风口 国务院正式发文支持--------------------------------------------2016-08-22 发布时间:2016-08-22 来源: 作者:

 

本文转自:生物谷

“互联网+医疗”将成下一个风口 国务院正式发文支持

日前,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

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正式公布,

《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以

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

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

医疗、健康、养老、社会保障

等新兴服务;鼓励医药行业利用

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

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指导意见》要求推广在线医疗

卫生新模式。具体包括: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

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

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

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

享交换标准体系。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

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

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

服务。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

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

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

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区

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充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

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防控能力。

●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

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

●鼓励有资质的医学检验机构、

疗服务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

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

务模式。

此外,关于支持智慧健康养老产

业发展,《指导意见》也提出了

若干建议:

●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

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

●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

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

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

化健康管理服务。

●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

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

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

●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

,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

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

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

服务。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

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

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生物谷Bioon.com)

 

具体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

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

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

,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

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

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

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

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

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

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

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

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积极发挥我国互联网已经形成的

比较优势,把握机遇,增强信心

,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

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

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

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

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

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

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

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

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技术、产

、应用以及跨界融合等方面取

得了积极进展,已具备加快推进“

互联网+”发展的坚实基础,但也

存在传统企业运用互联网的意识和

能力不足、互联网企业对传统产业

理解不够深入、新业态发展面临体

制机制障碍、跨界融合型人才严重

匮乏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为加

快推动互联网与各领域深入融合

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

+”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

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

以下意见。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

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

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

费领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

升产业展水平,增强各行业

新能力,筑经济社会发展新

势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

场需求导向,出企业的主体

用,大力拓展互网与经济社会

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着力

化体制机制改革,放发展潜

力和活力;着力做优存量,推动

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着

做大增量,培育新兴业态,打造

新的增长点;着力创新政府服务

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

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

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共享。营造开放包容的

展环境,将互联网作为生产生

活要素共享的重要平台,最大限

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开

放、共享为特征的经济社会运

新模式。坚持融合创新。鼓励传

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

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

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

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

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

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

和新支柱。

坚持变革转型。充分发挥互联网

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平台作用,引导要

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生产

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创新网络化

公共服务模式,大幅提升公共服

能力。

坚持引领跨越。巩固提升我国互

发展优势,加强重点领域前

性布局,以互联网融合创新为

突破口,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引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安全有序。完善互联网融合

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

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

网络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

管方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保护公平竞争,防止形成行业垄

断和市场壁垒。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

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

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

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

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

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

局基本形成。

——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

互联网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

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

积极成效,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

,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更加凸

显。

——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

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

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公共服务

更加多元,线上线下结合更加紧

。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

优质、便捷的服务。

——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

络设施和产业基础得到有效巩

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

力明显增强。固定宽带网络、新

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

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

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人工智能

等技术及其产业化能力显着增强。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

全社会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

不断深入,互联网融合发展面临

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破除,公共

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法

法规逐步完善。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

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

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

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

”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

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

,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

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

,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

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发展改

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

,下同)

1.强化创业创新支撑。鼓励大型互

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利用技术

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小微企业

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

息、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研发工

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

支持和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信息化

应用水平,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

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充分利用互联

网基础条件,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

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

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

、有保障的服务。

2.积极发展众创空间。充分发挥互

联网开放创新优势,调动全社会力

量,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

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

新型众创空间发展。充分利用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商贸企业集聚区、

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等现有条件

,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

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

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

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

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施新兴产业

“双创”行动,建立一批新兴产业

“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

联网+”创业网络体系。

3.发展开放式创新。鼓励各类创

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把握市

求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共享

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

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新体

系。推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与互联网开放平台联动协作,为

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

通道服务。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

,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

、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

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

,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

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

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

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

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

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

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

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

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共同牵头)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以智能工

厂为发展方向,开展智能制造试

点示范,加快推动云计算、物联

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

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

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

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着力在

工控系统、智能感知元器件、工

业云平台、操作系统和工业软件

等核心环节取得突破,加强工业

大数据的开发与利用,有效支撑

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构建开放、

共享、协作的智能制造产业生态。

2.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支持

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

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

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

的柔性化改造,开展基于个性化

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鼓励互联网企业整合市场信息,

挖掘细分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

制造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提供

决策支撑。

3.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鼓

制造业骨干企业通过互联网

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

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

全面互联,推行众包设计研发和

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鼓励有实

力的互联网企业构建网络化协同

造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细分

业提供云制造服务,促进创新资

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的集

与对接,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

力,加快全社会多元化制造资源

的有效协同,提高产业链资源

整合能力。

4.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鼓励

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

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产品全生命

周期数据,形成面向生产组织全

过程的决策服务信息,为产品优

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企业

基于互联网开展故障预警、远程

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

等在线增值服务,拓展产品价值

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

务”的转型升级。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

、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

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

“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

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

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

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

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

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

提升。(农业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

等负责)

1.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农业服务

台,支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

强产销衔接,实现农业生产由生

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提高农

业生产经营的科技化、组织化和

精细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流通

售方式变革和农业发展方式转

,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值空

。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

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

,保障农民权益。

2.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推广成

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

。在基础较好的领域和地区,普

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

动控制的网络化农业环境监测系

。在大宗农产品规模生产区域

构建天地一体的农业物联网测

控体系,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

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

准化作业。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

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

,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

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

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

3.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深入推

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鼓励通过

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

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

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业生

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

、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农业信

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

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

、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

等提供服务。

4.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

系。充分利用现有互联网资源,

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

服务平台,推进制度标准建设

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生产经营过

程进行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加快

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

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

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各环节的推

广应用,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

接和信息互通共享,不断扩大追

溯体系覆盖面,实现农副产品“

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

,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

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

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

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

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

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稳定性和可靠性。(能源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负责)

1.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建立能

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

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

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对接和生

产消费智能化,支撑电厂和电网

协调运行,促进非化石能源与化

石能源协同发电。鼓励能源企业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

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

测,开展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

预测性维护,提高能源利用效

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以

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

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

网。突破分布式发电、储能、智

能微网、主动配电网等关键技术

,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

理技术平台,使电力设备和用电

终端基于互联网进行双向通信和

智能调控,实现分布式电源的及

有效接入,逐步建成开放共

享的能源网络。

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开展绿

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推进

以智能电网为配送平台,以电子

商务为交易平台,融合储能设施

、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

件以及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

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发

展,实现绿色电力的点到点交易

及实时配送和补贴结算。进一步

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

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

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

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基

于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用户端

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和能

源自由交易,促进能源消费生

体系建设。

4.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

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

,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

。统筹部署电网和通信网深度融

合的网络基础设施,实现同缆传

输、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鼓励依托智能电网发展家庭能效

管理等新型业务。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

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

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

、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

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

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

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

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

创新型企业。(人民银行、银监

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展改革

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

负责)

1.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

建设。探索互联网企业构建互

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在保证技

成熟和业务安全的基础上,支

持金融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提供

合作开展金融公共云服务,提

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

金融产品。支持银行、证券、

险企业稳妥实施系统架构转型,

励探索利用云服务平台开展金

融核心业务,提供基于金融云服

务平台的信用、认证、接口等公

共服务。

2.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

服务覆盖面。鼓励各金融机构利

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

等技术手段,加快金融产品和服

务创新,在更广泛地区提供便利

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信用中介

台等金融服务,拓宽普惠金融

服务范围,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

有效支撑。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

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

络证、网络保险、互联网基

金销售等业务。扩大专业互联网

保险公司试点,充分发挥保险业

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推动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

全面应用,提升电子现金的使用

率和便捷性。发挥移动金融安全

可信公共服务平台(MTPS)的作

用,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开展移动

金融创新应用,促进移动金融在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规

模应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借

助互联网技术发展消费信贷业务

,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利用互联网

技术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3.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

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互联网企业

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

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

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规

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

贷业务,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创

新。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投资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大

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

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

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

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金

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改进和完

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

务安全性,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

风险及其外溢效应。

(六)“互联网+”益民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

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

务消费成本。大力发展以互联网

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

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

、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

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

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

和管理水平。(发展改革委、教

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

、网信办、信访局等负责)

1.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

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

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

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

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

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

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

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

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

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

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

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

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

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

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深入

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

量、效率和公信力。鼓励政府和

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探索开展一批社会治理

互联网应用试点,打通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

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各级

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对“

互联网+”行动的宣传,提

众参与度。

2.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发展体

经济,支持实体零售商综合利

用网上商店、移动支付、智能试

等新技术,打造体验式购物模

式。发展社区经济,在餐饮、娱

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结

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发展共享

经济,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积

极推广在线租房等新业态,着力

破除准入门槛高、服务规范难、

个人征信缺失等瓶颈制约。发展

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

等服务,培育形式多样的新型业

态。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

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

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

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

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3.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

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

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

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

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

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

标准体系。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

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

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

配送等便捷服务。引导医疗机构

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

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

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

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加

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

,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防控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

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

健康服务应用。鼓励有资质的医

学检验机构、医疗服务机构联合

互联网企业,发展基因检测、疾

预防等健康服务模式。

4.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

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

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鼓

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

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

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

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第三方在

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

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

和专业化运营水平。依托现有互

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

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

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

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

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

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

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5.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

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

,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鼓励学

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

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

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促进教育公平。鼓励学校通过与

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

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基础教育

、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

新方式。推动开展学历教育在线

课程资源共享,推广大规模在线

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探索

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

换等制度,加快推动高等教育

务模式变革。

(七)“互联网+”高效物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

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

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

、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

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

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

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

流成本。(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网信办等负责)

1.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

挥互联网信息集聚优势,聚合

类物流信息资源,鼓励骨干

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面向

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仓

储、运输和配送信息,开展物流

全程监测、预警,提高物流安全

、环保和诚信水平,统筹优化社

会物流资源配置。构建互通省际

、下达市县、兼顾乡村的物流信

息互联网络,建立各类可开放数

据的对接机制,加快完善物流信

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在更广范

围促进物流信息充分共享与互联

互通。

2.建设深度感知智能仓储系统。

在各级仓储单元积极推广应用二

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感

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仓储

设施与货物的实时跟踪、网络化

管理以及库存信息的高度共享,

提高货物调度效率。鼓励应用智

能化物流装备提升仓储、运输、

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提高各

类复杂订单的出货处理能力,缓

解货物囤积停滞瓶颈制约,

仓储运管水平和效率。

3.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快推进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

、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

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

息高效匹配,有效降低货车空驶

率,提高配送效率。鼓励发展社

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

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结

合构建物流信息互联网络,加快

推进县到村的物流配送网络和村

级配送网点建设,解决物流配送

“最后一公里”问题。

(八)“互联网+”电子商务。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

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

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

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

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

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

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

基本完善。(发展改革委、商务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

部、农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

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1.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

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

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

发展以销定产模式。完善农村电

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

力解决农副产品标准化、物流标

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

,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

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农业大宗

品电子商务发展。

2.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

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

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

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

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推动各类

业市场线上转型,引导传统商

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整

合资源,积极向供应链协同平台

转型。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面向个

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深化电子

商务应用,支持设备制造企业利

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融资租赁服

务,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电子商

务应用。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

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3.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鼓励

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

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

发市场消费需求。建立电子商

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建设电

商务售后服务质量检测云平台

完善互联网质量信息公共服务体

系,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

、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加强

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

系建设,积极探索处方药电子商

务销售和监管模式创新。鼓励企

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

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

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4.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鼓励

类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发展,

完善跨境物流体系,拓展全球

贸合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

、检验检疫、结汇等关键环节单

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创新

跨境权益保障机制,利用合格评

手段,推进国际互认。创新跨境

电子商务管理,促进信息网络畅

通、跨境物流便捷、支付及结汇

无障碍、税收规范便利、市场

贸易规则互认互通。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

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

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

,推进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

交通输服务发展,显着提高

通运输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

细化水平,全面提升交通运输

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同牵头)

1.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推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将服务

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互

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

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

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

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

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

。加快完善汽车健康档案、维修

诊断和服务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建

设。

2.推进交通运输资源在线集成。

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

,进一步加强对公路、铁路、民

航、港口等交通运输网络关键设

施运行状态与通行信息的采集。

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运输信

息互联互通,推广船联网、车联

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更加

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提高

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

要素资源的在线化水平,全面

撑故障预警、运行维护以及调

智能化。

3.增强交通运输科学治理能力。

强化交通运输信息共享,利用大

数据平台挖掘分析人口迁徙规律

、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

、车辆船舶行驶特征等,为优化

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安全

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提

支撑。利用互联网加强对交通

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

,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

(十)“互联网+”绿色生态。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

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

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

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

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

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

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

,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

、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

活方式绿色化。(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林业局等

负责)

1.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针对

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

、草原、湿地、海洋等各类生

态要素,充分利用多维地理信息

系统、智慧地图等技术,结合互

联网大数据分析,优化监测站点

布局,扩大动态监控范围,构建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

。依托现有互联网、云计算平台

,逐步实现各级政府资源环境动

态监测信息互联共享。加强重点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和大数据

分析。

2.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利用智能

监测设备和移动互联网,完善污

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

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

形成全天候、多层次的智能多源

感知体系。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

享机制,统一数据交换标准,推

进区域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

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

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

询和定制推送。加强对企业环保

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

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

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

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

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

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

能力。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

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

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支持利用

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

跟踪电子废物流向,鼓励互联

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

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加快推进汽车保险信息系统、“

以旧换再”管理系统和报废车管

理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互联

互通,加强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

回收利用信息管理,为互联网企

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

供数据支撑。

4.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鼓

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

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推动

现有骨干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向线

上线下结合转型升级,逐步形成

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

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

,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

资体系,开展在线竞价,发布价

格交易指数,提高稳定供给能力

,增强主要再生资源品种的定价

权。

(十一)“互联网+”人工智能。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

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

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

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

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若

干引领全球人工智能发展的骨干

企业和创新团队,形成创新活

、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

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

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等负责)

1.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建设支撑超大规模深度学习的

新型计算集群,构建包括语音、

图像、视频、地图等数据的海量

训练资源库,加强人工智能基础

资源和公共服务等创新平台建设

。进一步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

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

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

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

产业,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产

品、工制造等领域规模商用,

产业智化升级夯实基础。

2.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

励传统家居企业与互联网企

业开展集成创新,不断提升家

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创造新的消费市场空间。推动汽

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

叉的创新平台,加快智能辅助

、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

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支

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

作,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

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安防产品

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3.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着

做大高端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和

服务的市场规模,提高移动智能

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

。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差异化细分

市场需求分析,大力丰富可穿戴

设备的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

、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

制等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

入应用,大力提升机器人产品在

传感、交互、控制等方面的性能

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保障支撑

(一)夯实发展基础。

1.巩固网络基础。加快实施“宽

中国”战略,组织实施国家新

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

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加快提

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

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

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完

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

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

维护,使互联网下沉为各行业

各领域、各区域都能使用,人、

机、物泛在互联的基础设施。增

强北斗卫星全球服务能力,构建

天地一体化互联网络。加快下一

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加强互联网

协议第6版(IPv6)地址管理、标

识管理与解析,构建未来网络创

新试验平台。研究工业互联网网

络架构体系,构建开放式国家创

新试验验证平台。(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

资委、网信办等负责)

2.强化应用基础。适应重点行业

合创新发展需求,完善无线传

感网、行业云及大数据平台等

新型应用基础设施。实施云计算

工程,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

,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

平台迁移,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

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加强物

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国

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鼓励具

备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

运营和支撑平台。(发展改革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3.做实产业基础。着力突破核心

芯片、高端服务器、高端存储设

备、数据库和中间件等产业薄

环节的技术瓶颈,加快推进云操

作系统、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

、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的研发和应

用。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

解决方案以及高端传感器、工

控系统、人机交互等软硬件基础

产品。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

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

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打造国际

先进、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4.保障安全基础。制定国家信息

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时间表和

路线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

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

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国家信息

安全专项,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

范,提高“互联网+”安全核心

技术和产品水平。按照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等制度和网络安全国家

标准的要求,加强“互联网+”

关键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

障。建设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

、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

能力体系。重视融合带来的安全

风险,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

等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探索

建立以行政评议和第三方评估为

基础的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

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确

保数据安全。(网信办、发展改

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安全部、质检总局等

责)

(二)强化创新驱动。

1.加强创新能力建设。鼓励构建

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

“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或产

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龙头企

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

创新平台,并逐步形成创新网络

。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

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加大国家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

器等网络化开放力度。(发展改

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

、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制定融合标准。按照共性

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引导工

业互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

等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

标准的研制及推广。加快与互联

网融合应用的工控系统、智能专

用装备、智能仪表、智能家居、

车联网等细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不断完善“互联网+”融合标

准体系,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

化工作,增强在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

际组织中的话语权。(质检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能

源局等负责)

3.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加强融合

领域关键环节专利导航,引导企

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储备与布局

。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

放共享,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

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支持

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和专利执法

维权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

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对网络

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推动建立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

成果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局

牵头)

4.大力发展开源社区。鼓励企

业自主研发和国家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支持形成的软

件成果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开源。

引导教育机构、社会团体、企业

或个人发起开源项目,积极参加

国际开源项目,支持组建开源社

区和开源基金会。鼓励企业依托

互联网开源模式构建新型生态,

促进互联网开源社区与标准规范

、知识产权等机构的对接与合作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三)营造宽松环境。

1.构建开放包容环境。贯彻落

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

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放

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

限制,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

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

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的领域。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

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

管等方面充分对接,最大限度减

少事前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

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加快民营资

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加快深化

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投资贸易便

利化。(发展改革委、网信办

、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卫生

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等负责)

2.完善信用支撑体系。加快社

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信

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

孤岛。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

、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

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

信息查询、企业网上身份认证等

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积累的信

用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和评测

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经济调

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发展改革

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

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3.推动数据资源开放。研究出台

国家大数据战略,显着提升国家

大数据掌控能力。建立国家政府

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

源库,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

革试点,出台政府机构数据开放

管理规定。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

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

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公众和小

微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

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办公厅、网信办等负责)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

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

加快“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

,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

+”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及政

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

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个人

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

等法律法规。完善反垄断法配套

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法执行

力度,严格查处信息领域企业

垄断行为,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

环境。(法制办、网信办、发

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部、安全部、商务部、工商总局

等负责)

(四)拓展海外合作。

1.鼓励企业抱团出海。结合“一

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

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互联网企

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

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通过海外

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

等方式,相互借力,共同开拓国

际市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

建跨境产业链体系,增强全球竞

争力。(发展改革委、外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网信

办等负责)

2.发展全球市场应用。鼓励“互

网+”企业整合国内外资源,

面向全球提供工业云、供应链管

理、大数据分析等网络服务,培

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

”应用平台。鼓励互联网企业积

极拓展海外用户,推出适合不同

场文化的产品和服务。(商务

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

网信办等负责)

3.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充分发

挥政府、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

相关中介机构作用,形成支持“

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合力。

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拓展海外市

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税

务中介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

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

术和中国标准,以技术标准走出

去带动产品和服务在海外推广应

用。(商务部、外交部、发展

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

总局、质检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五)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地方

各级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

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

训,支持相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开

展“互联网+”基础知识和应用

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

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

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

。加强制造业、农业等领域人才

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

网技能培训,鼓励互联网人

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

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

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面向

“互联网+”融合发展需求,鼓

励高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学校办

能力设置相关专业,注重将国

外前沿研究成果尽快引入相关专

业教学中。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

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

,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3.鼓励联合培养培训。实施产学

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鼓励校

企、院企合作办学,推进“互联

网+”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深化

互联网领域产教融合,依托高校

、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

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

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和院校对

接机制,鼓励企业在院校建立“

互联网+”研发机构和实验中心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等负责)

4.利用全球智力资源。充分利用

现有人才引进计划和鼓励企业

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

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

域高端人才。完善移民、签证

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吸引人才

的分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

引进海外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

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

互联网人才资源。吸引互联网领

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

才在我国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

研等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

部、网信办等负责)

 

(六)加强引导支持。

1.实施重大工程包。选择重点领

域,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力

度,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分

步骤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

工程,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

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

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能源

、服务、农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

,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

产业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2.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国家

科技计划作用,积极投向符合条

件的“互联网+”融合创新关键

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统筹利用

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

网+”相关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

等。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

务的力度,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政

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新机制。鼓励

地方政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探

索“互联网+”发展的新模式。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

委、科技部、网信办等负责)

3.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

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对“互联

网+”的投资引领作用。开展股

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国家出

资设立的有关基金投向“互联网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

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

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

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

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

业发行公司债券。开展产融结合

创新试点,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

合的融资服务。降低创新型、成

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

,结合证券法修订和股票发行注

册制改革,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

段、发展前景好但尚未盈利的互

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推动银

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

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鼓

励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互联网+

”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

持。(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信办、开发银行等负责)

(七)做好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互联

+”行动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

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

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

推进。建立跨领域、跨行业的

“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

会,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改革委牵头)

2.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开展“互

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

网+”区域化、链条化发展。支

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关村

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现

代农业示范区先行先试,积极开

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

,破除新兴产业行业准入、数据

开放、市场监管等方面政策障碍

,研究适应新兴业态特点的税收

、保险政策,打造“互联网+”

生态体系。(各部门、各地方政

府负责)

3.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区、各部

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

引导,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

“互联

(生物谷Bio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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